一、申报装饰、幕墙、门窗专业承包一级、二级资质的升级/办理,建筑企业向市建委装饰办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报省建设厅审批。
二、因申请材料每两个月前五个工作日由省厅受理,因此企业向装修办公室申报材料的时间为1月1日至25日,以后不再受理。
三、省厅受理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在当前省建设网公布。
四、公示期满后,经核准的企业应尽快使用电子认证锁进行网上申报(申报部门选择“当前市”)。申请通过后,资质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4份)交装修公司统一到省装修公司进行认证。
翩然若惊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