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在我国从事代理记账公司;应具备下列:在至少3名持有资历证书(也称为会计凭证下同)的专职工作人员;在同一时间运用一些条件相同的非全日制工作人员;代理人担任会计企业主都要求有专业会计师以上技术资历;副会计安排的要求以及代理企业会计原则和财政会计处理系统;安排依照法律规定建立后的工业和商业行政主管部分或其他处理注册阅览。代理记帐安排公司要有健全的代理记帐业务规范和财政会计处理准则;安排的设立依法经过工商行政处理部分或许其他处理部分核准挂号;申请建立代理记帐安排,必须是县级以上财政部分阅览;并收取由财政部一致印制的《代理记帐许可证书》,从事会计代理业务。
财务代理机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